2011年起舟山市重点高中保送生招生实施意见

来源: 校长室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04-13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

舟普教发〔201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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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转发舟山市教育局

关于2011年起重点高中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区教师进修学校:

    现将《舟山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起重点高中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教基〔2010〕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舟山市教育局文件

舟教基〔20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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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起重点高中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初、高中: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引导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要求,经研究,从2011年起,我市重点高中保送生招生工作实施部分招生名额定向分配到初中校。现就做好该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保送生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2011年起,舟山中学、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岱山中学、嵊泗中学列为保送生招生学校,五所学校定向名额分配均需达到学校计划生招生数的50%及以上。

二、保送生招生推荐名额分配办法

各初中校定向某重点高中分配名额为该校上年上某重点高中计划生数的X 倍与该校应届毕业生数的百分之X 倍之和(应届毕业生数来自本学年舟山市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出现小数四舍五入)

全市各初中校定向舟山中学,市属定海初中校定向定海一中分配名额由市教育局依据上述公式确定。普陀、岱山、嵊泗各初中校定向县区所属重点高中分配名额由各县区教育局依据上述公式确定,X 与 X 值由各主管教育局确定,各初中校分配数不足1名者以1名计。根据区域教育均衡发展需要,X 值将逐年增大。 

三、考试与招生录取

所有推荐保送学生只参加统一举行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各重点高中不再另行提前组织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凡被保送的学生,必须达到相关高中招生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各项录取前置要求。舟山市教育局根据各初中校的定向分配名额,结合考生志愿,在各重点高中计划生录取线10分内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各初中校定向分配名额未用足,则未足名额纳入到统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2010年过渡期保送生招生

2010年,市教育局确定舟山中学面向新城区域、定海一中面向市属定海保送生实行2011年起的新的保送生政策。其中舟山中学面向新城区域保送生招生具体见舟教基〔2010〕14号文件。定海一中保送生招生计划及各初中定向分配名额具体见舟教基〔2010〕16号文件。

为使保送生政策顺利过渡,除以上试点区域及学校外,各试点学校2010年保送生招生继续采用原办法。具体见舟教基〔2010〕16号文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县(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高中保送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初中学校与相关高中把握新政策导向,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加强宣传。各县(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及时做好2011年起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宣传,宣传2011年定向名额分配招生政策,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招生  保送生  转发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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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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