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峙中心小学重大工作集体讨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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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4-15 |
根据《普陀区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意见(试行)》精神,对学校重大工作,校长必须提交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 一、校务委员会组成 党支部书记、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总务主任、教师代表等。 二、学校重大工作 1、学校发展规划 2、教育、教学改革 3、教职工分岗聘任 4、教师职务晋升聘任 5、教职工奖惩 6、年度经费预算及年终决算的决策 7、单价2000元以上设备添置、维修 8、非本学区招生收费标准的确定及实际执行情况 三、决策形式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即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校长集思广益,对集体讨论内容进行最后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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