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峙中心小学重大工作集体讨论制度

来源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04-15

 

根据《普陀区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意见(试行)》精神,对学校重大工作,校长必须提交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

一、校务委员会组成

党支部书记、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总务主任、教师代表等。

二、学校重大工作

1、学校发展规划

2、教育、教学改革

3、教职工分岗聘任

4、教师职务晋升聘任

5、教职工奖惩

6、年度经费预算及年终决算的决策

7、单价2000元以上设备添置、维修

8、非本学区招生收费标准的确定及实际执行情况

三、决策形式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即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校长集思广益,对集体讨论内容进行最后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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